关于对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开展调研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贯彻实施,依法加强对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安排,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常委会成立调研组,对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开展调研。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时间
2010年5月7日开始至20日结束。
二、调研内容
(一)主要工作情况:
1、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宣传、贯彻执行情况。
2、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服务网络建设及人员的配备和待遇情况。
3、计划生育各类经费的预算安排、实际到位情况。
4、落实奖励扶持政策与社会保障工作情况。
5、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法综合治理工作及流动人口的管理情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今后工作的建议。
三、调研方式
调研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有关档案资料,召开座谈会,入户走访等方式进行。充分听取乡镇领导,三级计生干部及部分群众的意见及建议。
四:组成人员
组长:史晓红(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成员:赵和平(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
孙丽琴(县人大常委会委员)
秦卫东(县人大常委会委员)
五、要求
政府及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调研工作,对全县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进行全面认真的总结,并将总结报告于5月13日前上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听取汇报的时间电话另行通知。
二O一O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