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开展执法检查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
为扎实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加大我县食品安全的监督力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县人大常委会2009年工作安排,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对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执法检查时间:
9月15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
二、检查内容
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开展了哪些工作,采取了哪些措施、存在的问题、今后工作重点。
三、检查形式
(1)政府及各职能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要求进行认真自查,并形成汇报材料;
(2)检查组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进行实地检查走访。
四、检查组成员
组长:史晓红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成员:赵和平 县人大常委会科教文卫工委主任
丁锦忠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工会主席
孙丽琴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妇联主席
武旭光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旅游局局长
郭立志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第一中学教师
五、要求
县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执法检查工作,汇报材料内容要全面、准确、客观、实际,并于9月25日前报县人大常委会科教文卫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听取汇报和实地检查时间电话另行通知。
二OO九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