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09年监督工作计划,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遏制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发生,推动“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保障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经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执法检查组组成人员
组长:马秀廷(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成员:岳林东(县人大民族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丁锦忠(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工会主席)
高秀琴(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兴盛社区书记)
刘晓敏(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团委书记)
康广才(县人大代表、政法委副书记)
张志昌(县人大代表、地方公路段段长)
二、执法检查时间和步骤
执法检查从2009年7月1日开始至7月30日结束。此次检查采取电视及网络公告、听取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的专题自查汇报、实地查看及走访、召开相关座谈会、接受投诉等方式进行。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7月1日,下发执法检查通知。
7月2日,在多伦电视台及网站发布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
公告,设立热线电话。
7月3日至12日,自查阶段。自查报告于7月13日前以书面
形式15份上报人大常委会民族法制工作委员会。
7月13日,执法检查组召开会议,明确任务和要求。
7月14日,听取县交通警察支队介绍今年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并
就有代表性的交通事故做重点汇报。
7月15日,听取公安局、交通局、农牧局、建设局、城管局、
教育局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相关责任部门执法及安
全管理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查看相关工作资料。
7月16日,在县城各出口、十字路口、交通安全指挥系统实 地检查道路安全信号、标线、监控、报警和其它装备系统;
对车辆证照办理现场、有关事故调处现 场、马路市场等进
行视察,深入了解道路交通安全 执法情况并查看县交警队
有关工作资料。
7月17日,深入大河口乡听取农村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的
意见和建议。
7月18日至19日,召开有关方面的座谈会、走访有关单位及
人员听取各方面意见,并对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状况
满意度和公正、文明执法情况进行民意调查。
7月20日至7月22日,汇集整理各方面的情况草拟执法检查
报告。
7月23日至27日,进行工作小结,执法检查组通过并审核执
法检查报告(草稿)。
7月28日,给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交执法检查报告。
三、检查的主要内容
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情况和政府对道路交通安全的责任履行情况;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情况;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队伍建设情况;对车辆和驾驶人员的管理,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情况;道路通行条件建设和道路交通信号建设情况;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农村公路改造及建设情况;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学习宣传情况;“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意见和建议。
四、工作要求
(一)对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是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点,县人民政府和相关执法机关要引起高度重视,主动配合,切实搞好此次执法检查工作,不流于形式。
(二)县人民政府要对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这次检查的重点认真组织,责成相关执法单位认真做好自查。此次执法检查主要责任单位公安局,其它相关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向执法检查组主动报告工作。
(三)广播电视局要对执法检查全过程进行报道,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
二OO九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