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自治区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情况的
自 查 报 告
根据内常锡发〔2009〕13号文件安排,多伦县就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自治区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律宣传和规划修编工作
(一)法律宣传工作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颁布后,县政府将此法列入了“五五”普法计划,认真抓了法律的学习和宣传工作。一是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自治区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学习宣传领导小组;二是制定学习宣传工作方案;三是认真做好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每年都聘请党校老师和上级有关专家讲解和辅导《土地法》、《矿产资源法》和《测绘法》;积极参加国土部、自治区、盟举办的各种法制讲座及培训班;每年举办种类不同层次的培训班进行学习和培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充分利用“6•25土地日”、“地球日”、“矿法颁布日”、“测绘法颁布日”等载体张贴标语、印发传单、做电视讲话、出动宣传车等方式大力宣传三部法律;将学习宣传三部业务法律工作统一纳入全县普法活动中,统一安排部署、统一学习、统一检查验收,使这项工作纳入日常化正规化轨道,使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珍惜土地,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促进国土资源依法管理工作稳步健康向前发展。统计表明,几年来,共举办各类培训班31期。培训人员5000余人次。出动各类宣传车50台次,张贴标语530余条,发放各类宣传单及小册子16900余张。
(二)规划修编工作
《多伦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多伦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自1996年编制出台后,1998年进行了小的修改。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一些规划指标已不切合实际,为了使规划更具有前瞻性,更符合实际,更具有指导意义,按照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要求,县政府2007年又组织力量,成立专门组织对全县土地和矿产两大规划进行修编。目前,已对全县3870.64平方公里的国土资源进行了全面详细调查,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的实施,不但能为我县依法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加强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进行宏观调控提供重要依据,而且必将对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全县国土资源,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发挥具大的指导作用。
二、贯彻《土地管理法》各项工作
(一)加强城镇建设用地管理
认真做好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工作,建设用地审批实行“阳光工程”,自2006年的用地各项审批全部纳入县行政审批中心办理,规范了土地审批程序。为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行为,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多伦县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办法》已公告批准执行,同时被盟国土资源局批转在全盟推行此管理办法。《办法》的实施确保了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平、公正,维护了土地市场的正常秩序,几年来共完成土地招拍挂出让214宗,面积282.68公顷,出让金9516.2万元。
(二)加强土地收购储备,切实做好农用地转征用地补偿工作
为进一步完善收购储备制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合理的收储计划和规划,一是多伦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真正履行职能发挥作用;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多伦县土地储备交易办法》及《多伦县土地储备交易资金管理办法》;三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依据计划和规划有序进行收储,五年共收储土地5宗,面积4923亩,收储投入资金447万元。同时,全面完成了建制镇地价评估工作。
在建设项目征用集体土地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内蒙古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征地政策规定,执行听证会拟定的征地标准和安置补助标准,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征地补偿资金全部发放到农民手中,从源头上防止损害农民合法权益。五年共转征用土地49宗,面积178.48公顷;发放补偿费535.44万元;完成用地预审12宗,面积440公顷,政府责成国土部门与监察部门对征地费发放的全过程进行监督,使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三)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工作
新法实施以来,县政府依法狠抓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一是成立了县乡基本农田保护领导小组;二是制定了全县农田保护工作实施方案;三是对全县基本农田进行了详细调查,落实到户,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建档立制;四是严格执法,及时调处非法侵占农田案件纠纷;五是加大保护耕地力度,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六是采取有力措施禁止以任何理由闲置、荒芜耕地。统计表明,尽管我县耕地2007年比2000年减少27906公顷。但仍在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内,符合上级要求,同时也能够满足农民需要。另外,由于耕地数量的减少,促使农民精耕细作,不断增加土地投入,使土地产出得到极大的提高,耕地质量明显提高,基本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
(四)努力做好地籍管理工作
进一步加强地籍管理成果资料供应工作,真正发挥好地籍成果的资产效应,在全面完成乡镇所在地地籍调查的基础上,完成数字统计、清绘、制图工作,加快推进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发证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土地登记程序,2009年的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与多伦大地测绘科技有限公司合作进行实地勘测地籍调查,做到权属清楚、图证一致、表卡一致、档案与实际地块一致。几年来共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2018宗、其中出让证1918宗、老房补证939宗、验换土地证305宗、他项权利证414宗、新建制镇地籍调查工作已全部完成并通过盟级验收。同时,对全县1999年以前颁发的各类土证时行验换,目前验换工作已结束。
(五)做好土地复垦,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工作
1、土地复垦工作本着“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与土地利用规划相协调,使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达到土地复垦有关标准要求,这些年均能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土地复垦任务。
2、土地整理是落实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有效措施,几年来完成村土地整理项目两个总投资487万元均属区补项目,整理面积2967亩,完成主要工程有:田间道路17680米,喷灌设备配套井213眼,植树21917株,平整土地2706.7亩;这些项目均已建成,预计年可增收256.54万元,实现利润185.5万元,项目都已通过盟、自治区两级验收。目前,正在实施的国家土地整理项目,位于大北沟镇十七号村和白石头沟村,项目规模14930亩,总投资1626万元,项目完成后可新增耕地700亩,项目区低产田全部变为高产稳产水浇地。
(六)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推行依法行政
为进一步加强执法监察力度,完善各项工作规章制度,制约权力,强化监督管理,及时开展法制宣传之窗和文明执法教育,采取形式多样的人民群众容易接受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一是充分利用“3•19”矿法宣传日、“6•25”土地宣传日、“8•29测绘宣传日”、“12•4”法制宣传日,采用发放传单,电视讲话形式。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二是坚持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行使权力,依法办事,为提高工作透明度,机关实施“三公开”制度,建设用地审批实行“阳光工程”,行政审批全部大厅受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纠、执法必严,截止目前共受理土地纠纷及信访案件299起,解决处理299起,调处率达100%,其中立案查处16起,违法案件并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认真落实做好每宗案件及重大案件上报备案制度,及时做好信访案件的处理,使执法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
(七)关于“小产权房”查处工作
县政府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成立组织,制定方案,强化宣传,目的是通过大张旗鼓地宣传鼓动工作,让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知道“小产权房”是违法的。目前我县不存在“小产权房”问题。
(八)完善体制,加强基层国土所建设
按照全县国土资源所改革实施意见,完善体制、充实基层力量。目前全县设立4个国土所,配备12名工作人员,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工作人员进行了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提高了业务素质,充实了国土资源力量,并对基层所管理采取了有效方法:一是制定国土资源行政管理办法,各所实行独立法人制,资金报帐制的管理体制;二是签订目标责任状,实施目标管理责任制;三是健全各项制度,规范管理,完善各项职能。
三、土地市场整顿工作
全县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工作,是从2004年开始的。几年来,根据内政办字〔2004〕83号文件及锡署办发〔2004〕45号文件精神,按照全县《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成立全县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监督检查,加强执法监察,及时查处违法案件,狠抓这项工作的开展。总之,通过三年多的不间断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工作,使严重扰乱土地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土地市场进一步健全,土地市场运作规章制度 和操作程序的日臻完善,市场运作规范,土地资产收益极大提高,达到了预期目的。
四、存在问题和解决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全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在各级领导的亲切关怀下,各项工作都按计划推进,取得明显成效,并呈现了良好的发展态势,但仍存在有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广大群众依法合理开发利用国土资源的法律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还未得到充分发挥,招拍挂出让比例不高,协议出让个别还存在;三是由于资金短缺及设备落后,致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跟不上形式的发展等。
(二)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
1、尽快出台“全县土地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并严格组织实施两个规划。坚持按规划用地,严格实施用途管制制度。
2、坚持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工作,全面推进招拍挂工作,努力实现资源资产管理并重。对经营性用地一律走招拍挂,坚决杜绝协议出让。
3、尽快解决土地储备中心相关配套问题,进而实现政府对土地供应的绝对调控和对土地一级市场的高度垄断。
4、建立城建和土地审批联合工作机制,对规划、审批业务,实现一条龙服务,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5、查处房地产违法案件,城建部门、国土部门和监察部门要相互沟通、紧密配合,坚持动态巡查制度,切实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处理、避免矛盾激化。
6、积极争取资金,努力实现国土资源管理的正规化、标准化。及时对土地市场运行实现监测分析,公开地产市场信息,建立快速反映机制,审时度势,及时调控土地市场。
7、按照上级文件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及时废止执行或修改与上级文件精神不一致的文件。
8、公开承诺,接受监督,加强对全县职工的业务、法律、政策等各方面的培训工作,强化服务职能,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