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县人大常委会2008年上半年
工 作 总 结
2008年上半年的人大工作,在上级人大的指导和县委的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作为根本任务,充分行使了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的职权,促进了全县改革、建设、发展和稳定,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一、确立了十三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
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产生后,在总结以往人大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经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多次讨论、修改后确定了本届总体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
十三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总体工作思路是:
在党的十七大精神的指导下,全面深入实施好监督法,不断增强监督意识,完善监督机制。努力践行贴近中心工作抓重点,顺应民意抓热点,锲而不舍抓难点的监督理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新跨越。重点关注民生、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强化公平正义、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锐意改革创新,进一步增强人大工作的活力。
在上述工作思路的指导下,努力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 围绕一个中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即围绕全县经济发展大跨越、改革创新大突破来开展人大工作,把工作的重点和着力点放在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上。
—— 努力抓好两支队伍。即抓好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树立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民主法制建设机关、人民代表机关的良好形象,切实提高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的政治、法律和业务素质。
—— 正确行使三项职权。即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摆正位置找准角色,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严格按照监督法办事,正确履行监督职能,有效行使监督职权,不断改进监督工作。抓住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群众关心的热点,社会关注的焦点,各项工作的难点,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时效。
—— 准确运用四种主要形式。即运用监督法明确规定的七种形式中的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审计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四种常用的形式,精心选题,用心审议,结合中心工作,找准着力点,选准切入点,把准结合点,力求做到突出重点、解决难点、闪现亮点。
—— 始终坚持五项原则。即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行使监督权、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接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坚持公开的原则。全面贯彻县委的决策部署,使党组织的意图变为人民的意愿;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办事,严格履行法定的程序;实行集体负责制,集体研究、集体决定、集体行使职权;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通过公开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不断地改进工作。
二、依法召开了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按照《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多伦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研究决定,于2008年4月1日至3日召开了多伦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人大常委会和法检两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多伦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工作报告,并通过了相应的决议。会议补选县人大常委会委员1名,并传达贯彻了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
三、充分发挥了人大常委会的职能作用
半年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共召开常委会会议4次,主任会议8次,依法行使了重大事项的决定权、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权和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权。
(一)行使决定权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决定权,是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体现,是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体现。半年来,人大常委会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坚持集体行使职权。6月27日,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多伦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一府两院”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试行)》。并先后就县人民政府回购多伦淖尔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二期工程项目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等重大事项作出了相应的决议、决定。
(二)行使监督权
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是宪法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责。半年来,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不断创新完善监督职能,加大工作力度,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半年来,先后开展了四部法律法规三个工作方面的执法检查,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前,人大常委会对执法检查组提出了更高的工作要求,力求在监督的方式方法上更具有可操作性,确保了工作实效。这一做法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一以贯之的坚持下去,并形成长效机制。常委会积极探索工作监督与法律监督结合开展的有效方式,在加快司法公正、依法行政和综合治理等各项工作中,取得了初步成效。
同时,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执法调研组完成了在我县的调研任务和对《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草案)》修改意见的征求工作。
(三)行使任免权
按照《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常委会始终坚持依靠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与严格依法办事相统一的原则,认真行使了常委会的人事任免权。半年来,决定任命县人民政府副县长1名,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26名,免去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1名;决定任命县人民法院副院长1名,审判委员会委员2名,审判员10名,免去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1名;决定任命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2名,检察委员会委员5名,检察员2名,免去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1名,检察委员会委员2名;决定任命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负责人1名,免去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负责人职务1名,接受人大常委会委员辞呈1名。
为了加强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干部的监督管理,先后开展了“一府两院”11名同志向人大常委会供职活动和全部经人大选举、任命干部提交书面供职报告活动。召开了任命大会,颁发了任命书。5月30日,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一府两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各事业局、盟属各单位负责人中举办了以物权法、监督法为主要内容的学习班。
同时,完成了上级人大和县委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强化了法制宣传工作
强化了人大宣传阵地建设。常委会继续加大了“法治之窗”宣传专栏的开办力度,落实了主办、协办、承办单位责任制,分解了责任目标。1月25日,组织召开了2007年“法治之窗”栏目宣传总结会,对人大法制宣传工作的方向、内容、重点进行了明确。健全完善了法制宣传激励机制,对2007年度“法治之窗”优秀节目和组织单位进行了表彰奖励。截止6月底,已制作播出“法治之窗”节目12期。
同时,全区人大宣传主阵地建设得到巩固发展。2008年,征定《内蒙古人大》176份,实现了十三届人大代表、“一府两院”有关领导和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人手一册。
向社会公告了工作计划。常委会以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布了2008年拟开展的监督工作内容。根据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告了重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加强了信息工作。半年来,人大常委会切实加强了机关信息工作,发挥了人大工作信息交流经验、反映问题和指导工作的作用。半年编发信息46篇。
五、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注重发挥代表作用
加强了代表建议、意见的办理工作。十三届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88件建议、意见,已全部按时限答复完毕。十三届二次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提出的38件,会后经过整理,全部转交县人民政府限期办理,下一步将按承办时限及时答复代表。
划分代表小组,积极开展代表活动。首先,划分建立了十三届人大代表活动小组。代表小组按工作单位、行政区域、工作性质为划分依据,充分体现了便于组织、方便联系的工作原则,把147名人大代表划分为9个代表小组。为发挥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作用,分别把常委会组成人员确定为各小组负责联系人,具体负责所在小组活动的联系工作。同时,明确了代表小组活动的工作原则,具体内容和有关要求;其次,组织开展了代表活动。5月下旬,组织部分基层代表就文物保护、旧城仿古开发改造等项工作赴山西平遥、应县进行了考察。
为了保证代表整体结构和工作需要,依法补选了3名县级代表10名乡(镇)级代表。
加强了人民群众来信(访)工作。为了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落实了信访工作首问责任制,建立了与各乡镇人大的联动机制,完善了与政府各部门的联系制度,使机关信访工作逐步实现了规范化管理。半年来,共受理群众信访5人(次),全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接待处理。
六、切实加强了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
乡镇人大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乡镇人大工作的开展,不断加大了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力度。5月下旬,组织召开了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法律学习班,学习辅导了以监督法、物权法为主的法律法规。为各乡镇人大订购了《内蒙古人大》专刊,向乡镇人大发放、提供了必要的文件、会刊、信息等资料。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利用开展包乡(镇)工作等时机,主动听取乡镇人大工作汇报,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七、为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代表开展了服务工作
2007年12月4日,在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赵凤山、赵景宽、李耀斌当选为自治区第十一届人大代表。1月27日,在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我县淖尔镇水泉村党支部书记丁瑞莲当选为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上述同志的代表资格经上级人大依法确认后,县人大常委会积极开展了会前、会后等一系列的保障服务工作,为代表依法履行代表职务奠定了基础。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代表产生后,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先后在代表出席全国、自治区“两会”前组织“四大班子”领导与代表本人进行了座谈。二是服务措施到位。人大常委会机关办公室及时编写整理了多伦县基本县情、代表履职基本知识等学习材料,帮助代表尽快进入角色。“两会”结束后,及时帮助代表整理会议精神传达提纲,并为代表在基层的宣传贯彻活动提供了方便。人大常委会还与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代表建立了沟通联系机制,确定机关办公室专人定期与代表进行联系。三是经费保障到位。根据代表法的有关规定,人大常委会要求县人民政府把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同时,在代表参加“两会”活动的用车等工作上优先予以保障。
八、积极开展了向四川地震灾区献爱心活动
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县发生地震,引起了全县各族干部群众的关注,也深深牵动着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每一名干部职工的心。按照县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人大常委会机关积极行动起来,开展“向四川地震灾区人民献爱心”捐款活动,共收到捐赠现金4650元。期间,机关全体党员积极响应党组织的号召,缴纳特殊党费7200元。
九、加强了人大常委会和人大机关的自身建设
人大常委会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担负着监督“一府两院”、决定重大事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重要职权。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工作人员的自身素质,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半年来,在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中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严格按照旗县级人大常委会工作条例、议事规则开展了工作,坚持了依法行使职权与贯彻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一致的原则,始终坚持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把握了人大工作的政治方向。
进一步完善了适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特点、符合实际工作需要的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促进了人大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人大常委会第一次组成人员会议审议通过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议事、工作、学习制度。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如何议事、怎样议事、履行职能的原则、方法及强化自身建设等方面作了具体的规定。同时,健全完善机关各项工作制度13项。
开展了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活动。建立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长效机制,实现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与人大具体工作相结合,确保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效性。
按照创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组织的要求,加强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学习。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按时参加了县委中心组学习。人大常委会利用召开组成人员会议等时机,组织委员对人大理论、业务法规进行集中学习。常委会机关落实了周二、周五学习日制度。半年来,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有关委办负责人参加了自治区人大、盟党校、盟人大工委及县委、党校举办的理论业务培训班和考察活动。机关干部全部按要求参加了组织、人事部门开展的培训活动。
常委会内设机构和兼职委员作用进一步得到加强。年初,按照分工负责、相互协作的原则,安排部署了常委会“一办三委”的工作任务,充分发挥了内设机构的工作职能和主观能动性。健全完善了常委会兼职委员参与常委会具体工作制度,使常委会组成人员作用及参政、议政能力得到提高。
总之,半年来,经过常委会不断的努力,按照全年工作计划完成了大量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但距上级的要求和所肩负的重任相比仍然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理论、法律、业务水平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新时期人大工作需要,整体素质亟待提高;机关内设机构的相互协调仍需要加强,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创造性需要改进提高;依法监督的力度、实效有待提高;规范化、正规化、法制化的监督工作需要深入开展;联系代表,开展代表联系小组活动,倾听群众意见、要求等工作需要加强;与政府各部门的沟通、联系存在差距等。针对这些差距和不足,常委会将进行深入研究,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提高,使常委会依法监督工作及规范化、法制化、正规化建设迈出新的步伐,更好地发挥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作用,为促进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