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8年工作要点
(2008年1月14日多伦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200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和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人大工作意义重大。多伦县人大常委会2008年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的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富裕民主文明的新多伦,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进一步依法审议决定重大事项
以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为要求,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制定“一府两院”重大事项报告和向人大常委会通报政情、院情制度,正确行使好决定权,依法在管理地方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以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是否符合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依据,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审议和决定全县的重大事项,并逐步实现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保证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认真贯彻县第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积极主动地就全县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及民主法制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并督促“一府两院”抓好落实。
二、以贯彻实施监督法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监督工作
要根据监督法的规定,围绕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心、人大代表高度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工作。进一步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监督与被监督的辩证关系,规范监督行为。改进监督方法,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实效,力求监督工作有新的突破,监督水平有新的提高。
(一)开展执法检查,加强法律监督。
1、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2、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3、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4、拟对《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二)服务经济建设,有效开展工作监督。
1、拟听取审议政府200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拟听取审议政府200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3、拟听取审议政府200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它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
4、拟听取审议县人民法院、检察院2008年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5、拟听取审议政府开展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的报告。
6、拟听取审议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情况的报告。
(三)开展集中视察活动,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拟组织代表对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工业园区建设和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的生产生活状况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进行集中视察。
(四)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开展专项调研活动。
1、拟对全县开发建设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情况开展专项调研。
2、拟对全县提高贫困人群收入、改善贫困人群生活等问题开展专项调研。
(五)加强法律培训工作。
拟对全县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和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法律培训。
(六)以对人民和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在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下,根据“一府两院”提请,对拟任职人员进行认真调查、了解,使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被拟任职人员有一个客观、公正、全面了解,根据被拟任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综合表现,依法任命“一府两院”干部,认真行使干部的任免权。坚持和完善述职评议制度和对提请任命人员的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加强对被选举和任命人员的任后监督。拟听取“一府两院”部分任职人员的供职报告。
三、认真做好多伦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筹备和召开工作。同时,积极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盟人大工委完成好安排部署的各项执法检查、调研、视察等项工作。认真完成好县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密切同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
(一)切实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发挥代表的作用。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肩负参与行使国家权力的重任。常委会要按照《代表法》的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支持代表依法执行职务,维护代表合法权益。要完善为代表服务的基础工作,健全代表意见和建议反馈制度,及时把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反映出来,提高人大代表建议质量,促进人大代表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积极性。拓宽代表知政渠道,为代表履行职务提供翔实的信息资料。抓好代表的培训工作,提高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水平和个人素质。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注重提高办理质量和效果。认真组织代表小组活动和代表视察活动,抓好代表视察后提出的专项建议的检查落实,提高代表活动实效。在人大代表中尝试开展“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争先评优活动,大力宣传代表的优秀典型事迹。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坚持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和各工作委员会主任分工联系、走访代表制度,了解代表履行职务情况,听取代表的建议和呼声,保障代表的权益。
(二)切实加强同全县各乡镇人大的联系,提高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加强对乡镇人大例会等项工作的指导。密切同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工作联系和信息交流,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总结、推介他们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形成上下联动、紧密配合的工作合力,使全县人大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三)切实增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人员以民为本、执政为民意识,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要认真受理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的来信来访,切实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努力实现全国人大提出的信访工作“分别受理,综合分析,统一交办,定期反馈,严格督查”5句话20个字的原则意见“四个百分百”的目标任务(即:来信来访登记达到100%;拆阅、接访分析、归类达到100%;交办落实到单位、个人达到100%;件件要有回音达到100%)。
五、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法制意识
认真贯彻执行“五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加大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宣传。促进全社会法律意识的提高,推动各方面工作实现依法治理。积极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及时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宣传的动态和效果,强化各级执法部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的职责意识。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监督。继续加大“法治之窗”宣传专栏的办理力度,切实保证人大法治宣传工作取得新成效。
六、围绕提高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常委会要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提高监督质量和工作水平的基础工作来抓,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思想,切实加强常委会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转变工作作风,密切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使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宪法、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熟悉人大工作的规则和程序,不断提高政治素质、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提高执行职务的能力。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保证常委会做出的决议、决定和提出的审议意见,力求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提高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
自觉接受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积极主动地向县委汇报工作,争取县委对人大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要联系工作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关注民生、民权,听取民声,反映民意。
加强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建设,发挥工作委员会的作用。各工作委员会要创造性开展工作,协调做好监督、执法检查、调研工作,努力提高工作质量。
进一步加强人大机关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有计划地抓好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党规、党章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素质;整顿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以充分调动机关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重视人大干部的培养、使用,加强与党委、政府部门的干部交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人大机关内设机构;坚持常委会机关各委办主任沟通联系制度,定期召开会议,互通情况,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修订和完善机关各项规章制度,促进机关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为圆满完成十三届人大届初确立的工作任务提供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