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纪要
2008年7月28日,多伦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利华主持召开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主任会议,研究“一府两院”重大事项报告、加强人大代表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等项工作,现将会议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关于“一府两院”重大事项报告的承办工作
2008年6月27日,多伦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多伦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一府两院”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试行)》,为了切实抓好这项工作的落实,会议决定:
(一)“一府两院”重大事项的报告提交人大常委会后,机关办公室统一按收文处理,由各对口工作委员会阅处。各工作委员会收到传阅卷后,负责对报告事项的审议、审查工作,并提出具体拟办意见提交人大常委会会议或主任会议。
(二)提交人大常委会会议或主任会议后办结或直接备案的,统一交机关办公室备案存档。
(三)人大常委会会议或主任会议提出审议意见、决议(决定)的,由各对口承办工作委员会负责汇总、整理审议意见、决议(决定),并负责相关的督查落实工作。
(四)机关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一府两院”重大事项报告工作的备案登记、存档工作。
二、关于人大常委会内设办事机构工作机制问题
会议指出,“一办三委”是人大常委会履行工作职能的综合服务性机构,因此,要进一步强化协同配合、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一)“一办三委”要严格按照年初工作要点、工作目标分解任务和人大常委会及主任会议的决定开展工作。
(二)由“一办三委”承办和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决定的工作,一律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各负其责,包办到底。
(三)机关办公室要发挥好综合协调的工作职能,重点履行好综合服务和工作保障职能。
三、关于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
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精神,将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任务分解如下:
(一)人大常委会机关“一办三委”每年至少整理上报高质量对口社情民意信息4条,每季度一条。
(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每年至少整理上报高质量社情民意信息4条,每季度一条。
(三)在十三届人大代表中广泛开展征集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要把反映社情民意工作列为评选优秀人大代表的条件之一。并确立重点部门、重点单位的人大代表为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的联络员,每年反映社情民意信息不少于2条。
(四)各乡镇人大每年至少上报高质量社情民意信息4条,每季度一条。
(五)机关办公室负责自治区人大办公厅反映社情民意信息要点的定期整理、印发工作,确保与自治区人大办公厅社情民意信息的需求同步、合拍,切实提高社情民意信息质量和采用率。
(六)机关办公室要就此项工作,印发文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明确目标任务。
四、关于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工作
为切实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发挥闭会期间人大代表的作用,会议决定:
(一)2008年10月底前,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要对所包乡镇的基层人大代表进行走访,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反映广大群众的呼声和意愿。
(二)近期,由机关办公室负责采集基层人大代表的个人信息,包括基本情况、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印发人大代表通讯录,切实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
(三)由机关办公室负责,抓紧印发代表证。
参加会议人员: 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青山、高玉萍、马秀廷、史晓红、办公室主任吴国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