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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县贯彻实施《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情况的自查报告
2009-06-04 04: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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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县贯彻实施《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市场
管理条例》情况的自查报告

  根据盟人大工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的通知》(内常锡办发〔2009〕11号)文件要求,对《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在我县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
  一、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情况
  (一)深入开展《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宣传学习活动,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文化法律意识。整合现有的广播、电视、宣传车和宣传栏等舆论宣传平台,大力宣传《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等,从而提高全社会的文化法律意识,增强社会对文化市场的监督力度。每年的4—5月,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月、入户执法等时机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文化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增强其守法、文明经营的自觉性。
  (二)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规定,强化执法力度,打击各类文化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加强日常管理,加大文化市场执法力度。按照“部门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制定工作日志,对文化经营场所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登记造册。二是大力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对市场秩序和执法活动的检查。通过接受举报和暗访等多种督查形式,增强对工作统一调度、督查的力度,不断规范稽查机构的执法行为,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通报并责令整改。三是对全县网吧、音像、娱乐、演出市场等开展专项整顿、严厉打击非法制作、销售音像制品和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等非法经营行为。
  二、文化市场管理机构、编制、经费、人员和技术装备设备及配备方面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县文化市场执法机构编制短缺,存在着执法程序不规范等问题,急需充实人员以适应我县文化市场的发展。另外,文化市场稽查事业经费不足,照相机、摄像机等相应执法器材缺乏,严重制约着文体市场管理的力度。
  三、行政执法的审核许可、监督检查程序、行政处罚程序规范情况
我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的审核许可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凡涉及文化经营的项目,县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严格按法律规定进行审核,通过实地考察后在15日内做出决定,符合开设条件的发给《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文化经营许可证》到工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依法领取营业执照方可营业。对不符合开设条件的,坚决不予颁发许可证。
对文化市场的监督检查,按照监督检查流程,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实地检查,填写监督检查记录,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整改期满后再进行复查。
  在对违法经营者进行处罚时,严格按照国家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做到秉公办事,文明执法。
  四、文化市场稽查机构执法、执法主体、执法人员及执法行为情况
文化市场稽查机构通过日常巡查和专项治理等手段严格执法,不断加大对全县文化市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2008年全年共开展市场检查100余次,其中集中检查12次,共查处网吧9家,游戏厅3家,非法放映1家;收缴非法出版物3000余件。2009年1—4月,共检查文化经营个体和企业70余家,查处违规演出团体3家;处罚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网吧4家、超时经营网吧1家;查缴非法盗版音像光碟600余张,录音带100盒,盗版杂志300余本,中小学生盗版教辅读物260余册;收缴少儿言情“口袋本”卡通书20余册。
  多伦县文化市场稽查队为多伦县文化市场管理的执法主体,现有执法人员5人,其中,三人持有执法证,两人执法证正在办理中。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法规程序文明执法,基本做到了保护合法、取缔非法、教育违法。
  五、图书音像制品市场、演出市场、娱乐场所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非法出版物和盗版音像制品经营活动屡禁不止,图书音像制品市场仍存在着大量盗版制品,弘扬正版、打击盗版的工作仍要继续进行;演出团体的经营运作规范化还不够;网吧等娱乐场所非法接纳未成年人现象依然存在;某些娱乐场所存在超时营业现象,仍需继续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少儿言情“口袋本”卡通书册销售活动依然存在。
  六、网吧、网络文化市场等新兴文化市场的发展监管情况
近年来,在县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县把网吧市场管理作为文化市场管理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
  (一)对网吧的管理采取了行之有效的措施。一是建立各种制度,加强日常督查,合理布局网吧开办位置,严禁在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开设网吧。召集网吧业主进行多次培训,学习辅导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二是建立网吧监控管理平台,取得了较好的监控管理效果。三是与网吧业主逐户签订了经营责任状,严格要求其合法经营,并在门口悬挂“禁止未成年人入内”的警示标志牌。四是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一旦举报情况属实,向举报人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五是对多次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并容留未成年人上网的网吧经营户,设立了违规档案。
  (二)在整治网吧的同时,借助学校、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力量加大整治宣传力度,为文化市场管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三)全面加强网吧、网络文化市场监督检查工作。2008年至今,文化执法机构共组织网吧专项检查数十次,零点行动达16次以上,其中与宣传、公安、工商、教育等部门共同对网吧进行集中整治十余次。先后有14家次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或超时经营的网吧,受到了严厉的的经济处罚,并且要求他们向主管部门写出了承诺保证书。如今,我县网吧接纳未成年人及超时营业现象已得到基本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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