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县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考察团赴
山西平遥、应县考察工作报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文物保护工作,处理好文物保护和城镇建设的关系,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关于文物保护、开发利用等工作中有益的经验和做法。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利华、副主任高玉萍率由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机关办公室负责人和来自淖尔镇党委、社区、县工会、城管等部门的基层人大代表组成的考察组,于5月28日至29日先后对山西平遥、应县开展古建筑保护、开发建设等方面工作进行了考察,学习了他们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现将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山西平遥、应县在文物保护、开发建设方面的主要做法
(一)平遥县文物保护工作的主要做法
平遥县历来重视文物保护工作,大批文物古迹和历史古建筑得到较好保护,成为平遥引以为豪的独特文化资源。特别是在1997年平遥古城成功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后,文物保护工作得到了各级政府以及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文物保护工作迈出了较大步伐。
1、资金投入加大,一批重点文物得到了有效保护。随着古城知名度、影响力的日益提升,各级政府对平遥文物保护工作的资金投入实现了逐步增长。近五年来,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投入专项资金852万元,重点对城隍庙、慈相寺等6处文保单位进行了抢救维修和安全设施配套。县政府把文物保护经费纳入了财政预算,并随着收入的增长而逐年增加。五年来,县财政投入文物保护资金1748.5万元,对吉祥寺、城南两墓塔13处文保单位进行了维修保护。同时,该县积极探索文物保护资金投入的新机制和新渠道,制定和出台优惠政策,本着“谁开发、谁利用、谁受益”的原则,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对文保单位进行保护和开发。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以来,共吸纳了1.4亿元资金,对文庙、协同庆钱庄旧址等文保单位进行了修缮和开发利用。
2、理顺管理体制,文保工作迈上规范化的轨道。为切实加强对平遥古城的保护和管理,该县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组建了世界文化遗产平遥古城管理委员会。把原先由旅游公司经营管理的国有文博单位,收归由文物部门管理,实现了文博单位由单纯赢利性转变为积极保护、有效管理为主;文物保护和“五纳入”工作得到较好落实;文物保护工作纳入了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城乡建设规划、体制改革、工作目标责任制,文物保护经费纳入了财政预算。
3、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文物的安全防范标准不断提高。完成了古城消防站建设并投入了运行;完成了文庙、清虚观、城隍庙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工程,完成了双林寺和保存附属文物较多的文保单位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对城墙、市楼等文博单位,实施了“金铠甲”工程,建立了文物安全管理工作的制度。平遥博物馆和中国票号博物馆的珍贵馆藏文物进行了鉴定和数据入网工程,博物馆管理工作迈入信息化阶段。
4、合理开发利用,文保单位和社会经济效益不断凸现。古城内19个文保单位被设立为中小学生教育基地。平遥古城世界级的品牌形象,对提高该县对外开放水平,加快招商引资步伐,创造了有利的环境和条件。全县以文保单位为依托的旅游业蓬勃发展,旅游产业成为全县的主要产业和优势产业,带动了县域经济的发展,拓宽了群众增收的渠道,实现了文物保护和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
(二)应县旧城改造的主要做法
应县自2008年8月,全面开展了围绕古造佛宫释迦塔为中心的旧城改造工程,在短短的十三个月内顺利拆迁危旧房20.03万平方米,完成改造投资6.8亿元,41万平方米的改造区域焕然一新。一座传统与现代和谐融合的特色城镇以独特的风貌矗立在桑干河畔、古塔脚下。应县旧城改造的成功实践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高度关注,海内外50余家媒体作了深度报道。中共中央、各省市有关领导先后到应县参观考察。应县的改造经验在全国得到了推广。
1、规划先行,科学决策指导改造。整体改造前应县委托山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聘请清华大学、西安古建等省内外资深专家论证、编制完成了《应县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应县县城总体规划》、《旧城修建性详细规划》、《环塔园修建性详细规划》,结束了长期以来建设无规划的历史,实现了基础规划与详细规划的全面配套,为改造工作提供了纲领性指导依据。《旧城修建性详细规划》充分认识到了应县木塔和净土寺两大国宝文物在县城中的基本特征,突破性的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城市发展的问题,明确了改造的特色定位,就是充分挖掘历史文化内涵,进一步突显应县木塔的标志性,增强应县木塔在城镇区域中的特色放大效应,建设以应县木塔、净土寺两大国保文物为标志的魅力县城。
2、拆一补一,让利于民推动改造。拆迁难是全国性的难题。在这个问题上,应县的指导思想是,旧城改造是代表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大事,只要符合拆迁法规,符合改造实际,就要最大程度地让利于民,让群众得实惠。按照这个思想,应县提出并实施了“拆一补一、以旧换新”的安置补偿办法,就是拆一平方米旧房,补一平方米新房,拆一平方米住宅房屋,补一平方米新建住宅,拆一平方米商用房屋,补一平方米新建商用房屋,就地就近安置。为了解决建筑密度、容积率不同,房屋类别、结构形式不同,装修装饰、新旧程度不同等利益差异问题,采取了房屋自行拆迁、材料归已、安全责任自负和住宅正房补1、下房补0.8的系数,还采取了宅基空地折合补偿措施,解决了许多疑难问题。这些都有效地保障了群众利益,最大限度地给了群众实惠。
3、公开运作,规范程序依法改造。应县承诺在旧城改造中,政府不与民争利,干部不以权谋私。坚持通过公开、公平、公正取信于民,坚持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办法,聚集人气、聚集财气。坚持做到了民呼我应、决策公开;开门纳谏、规划公开;让利于民、补偿公开;市场运作、招商公开;依法办事、程序公开。制定了“拆一补一,以旧换新”的安置补偿办法,先后两次以征求意见稿的形式,印发到各界各阶层和所有被拆迁户,不仅保证了决策的正确性和可行性,而且在很大程度上统一了群众的思想认识。在制定规划上,不仅注重专家和各阶层的意见,而且通过公示规划方案、有奖征集、座谈会多层面、多载体地倾听群众的意见。在补偿上,采取拆迁人、被拆迁人、仲裁人三方实地丈量核准面积的方法,既做到了互相监督制约,又体现了公开、公正,维护了各方权益。通过公开招商,吸引来了同煤集团宏远公司等特大的建筑开发企业和施工企业,成功地聚集了6亿多元的旧城改造资金。
4、思想领先,构建和谐合力改造。应县在整个改造过程中,坚持决策依靠群众,干部贴近群众,领导服务群众,在调研中集中民智,在协商中凝聚共识,在服务中赢得民心。一是注重思想工作的全局性,宏观与微观结合,广度与深度结合,造势与入心结合。拆迁前,充分运用调研问计、调研聚识的双向互动方法,极大地调动了群众,奠定了拆迁改造广泛的群众基础。二是坚持把思想工作贯穿全过程,融入到各项具体工作中。县“四大班子”成员带领机关干部走街进巷,与群众面对面、心贴心,思想工作做在现场、做到户。从规划制定到行政措施确定,充分给予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从拆迁动员、面积核定、临时过度到回迁安置,思想工作春风化雨,情感动人。由于思想工作贴近群众、贴近实际、灵活多样,涌现出了许多干群间、亲友间、朋友间、邻里间互做工作,顾大局,舍小家的可敬事例,拆迁20余万平方米,没有一户强制拆迁,没动用一个警察,没有一户上访,实现了和谐拆迁。三是坚持在办大事过程中注重为群众办实事。伴随一期拆迁,为拆迁群众解决产业发展、就业安置、生活保障、子女上学、产权纠纷等各类生产生活问题967件。
二、考察的主要收获和启示
(一)“事在人为”--干事创业必须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事业的成功与否,客观的条件往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主观上的努力则完全在于我们自身。如何化解矛盾和困难?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至关重要。平遥文保、应县旧城改造启示我们,困难再多再大并不怕,怕的是不敢正视困难。只要我们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就能迎难而上,克服重重困难,大难变大干。应县在十三个月的时间内,没花县财政一分钱,完成了规模宏大的旧城改造一期工程,充分说明只要发挥广大干部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就没有干不成的事业。也说明即使是欠发达县区,也并不是“先天不足”、“山穷水尽”,更不是“无法作为”,只要遵循客观规律,扑倒身子干事创业,就能干出具有震撼力的事业来。
(二)“一心为民”--干事创业才能有胆有识。应县的旧城改造把广大党员干部推到了改革开放的最前沿,推上了解放思想的主战场。敢不敢大干,能不能彻底改造,对大家的胆识都是一次考验。应县在实际工作中本着尊重民意和惠民、利民的指导思想,建设目标来自群众,改造方案来自群众,实施改造依靠群众,以旧换新,实惠给了群众。特别是政府不与民争利,干部不从中谋私,赢得了民心,人民群众理解了我们的良苦用心。实践说明,只要我们心中装着百姓的苦与乐,诚心诚意为老百姓办实事,就能化消极为积极,变被动为主动,就能放心大胆干事创业。实践给我们的启示是:只要是为民谋利,只要是一个心眼儿为老百姓做事,任何艰难险重的工作,都可以放大胆子,放开手脚去做,而且一定能够做成、做好。
(三)“创新思维”--干事创业才能有创造力。创新是发展的灵魂,是事业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平遥的文物保护和应县旧城改造都曾经遇到过一座又一座看起来过不去的“火焰山”。单就资金投入来说,按过去量力而行的思维方式,就过不了这个“火焰山”。实践中,通过市场运作、公开招商,成功地破解了没钱办事的难题。广大干部群众从中感受到“解放思想,黄金万两”的威力。过去封闭型的思维导致“坐等死守,错失发展良机”。以上证明,解放思想是一种体现于思维方式,见之于行为方式上的创新。
(四)“挑战自我”--干事创业要有一股昂扬锐气。平遥和应县的实践使我们深刻体会到,精神状态好与差,工作定位高与低,争先勇气强与弱,克难决心大与小,决定着我们事业的成败。只有面对困难有豪情,面对事业有激情,面对工作有热情,始终奋发有为、昂扬向上,才是干事业创业的必备的精神状态。要奋发有为,就必须高点定位敢于挑战自我。实践证明,平遥的文物保护和应县的旧城改造,不仅改变了城市面貌,也凝聚了人心,鼓舞了士气,改变了人民群众的精神面貌,凝结形成了“民呼我应,敢于挑战,众志成城,和谐创新”的创业精神。
(五)“团结务实”--干事创业必须发挥好班子的团队效能。平遥和应县的生动实践,深刻地启示我们:一个团结、务实的班子,一支能征善战、作风过硬的队伍,对事业的成败,对构建和谐的重要作用!“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古今事业必成于实”。欠发达县区要想加速发展,实现赶超,最根本的是要拿出过硬的作风,埋头苦干,狠抓落实。只要人人都当实干家,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就一定能够实现超常规、跨越式发展。
三、对我县文物保护和旧城改造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要处理好我县文物保护与开发的关系。首先要处理好文物保护与城市建设、旅游及多伦未来发展的关系。多伦县有文化底蕴深厚、文物资源丰富的特点,保护好这些文物资源,延伸多伦的特有文脉,就是保护多伦未来发展的源泉,这样,多伦的城市建设才能有特点,旅游发展才能有取之不尽的资源。所以,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加强文物保护的力度,坚持旅游带动不动摇,建设特色鲜明的北方名镇。其次,要处理好保护国保、区保和县保的关系。各级文保单位都是体现我县历史特色的典型代表,今后的县保、区保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我们不断的挖掘争取,很有可能成为国保、区保单位,必须同等重视、全面保护。第三,要处理好文物保护与宗教信仰的关系。我县大多数的宗教场所就是文物保护单位,受条件限制仍使用的宗教场所的修缮不能体现文物单位的原真性。政府应建立一种协调机制,在遵照《文物保护法》和《宗教事务条例》的前提下,确保宗教场所的修缮保护能体现文保单位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抓好规划,保证规划落在实处。文物保护和旧城改造都是造福于民的好事,光有对群众的感情和干事创业的热情是不够的,必须有科学的态度、科学的精神、科学的方法,而科学的规划是解决这一问题的龙头,是特色城镇化改造和特色定位的根本保障。围绕特色定位,规划应注重突出地域风情、历史传承、景区规划、保护开发、建筑特色等,使之形成地域文化明显,塞外风情独特,建筑风格传承,景区空间增大,老城商机拓展,融汇现代文明的规划特征。因此,应尽快出台编制我县文物保护和旧城区改造规划,今年我县旧城区改造已拉开战幕,而旧城区恰是我县文物古迹相对集中区,随着旧城改造的逐步深入,开发与保护的矛盾将凸显,十分有必要予以提前规划,分期分批实行保护,结合旧城改造预留文物保护性恢复、开发空间,使文物保护工作与旧城改造同步进行,相互作用,保证永续利用。
(三)要创新多渠道投入的融资机制。无论是文物保护还是旧城改造,资金都是发展的关键因素,目前我县的财政能力有限,所以需广开渠道,多方筹集资金。要通过制定相应的政策,鼓励、引导并吸收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的资金或技术设备参与文物保护和旧城改造工作,改变由政府包揽一切的管理体制,逐步建立以政府保护建设为主,全社会参与的新的管理体制。平遥、应县两地这方面工作十分值得借鉴,平遥在文物保护上制定出台优惠政策,本着“谁开发、谁利用、谁受益”的原则,从1997年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以来,共吸纳民间资本1.4亿元,用于文物的保护开发工作。应县启动旧城改造时,财政收入仅7000万元,通过多渠道融资成功聚集了6亿多元的旧城改造资金,而没花政府一分钱,充分证明了汇聚民间资本搞开发、搞建设、搞保护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四)要确立科学的改造方法和思路。旧城区改造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不能急于求成。因此,要有一个正确的方法和思路为指针,吸取平遥、应县的做法,建议我县的方法和思路应建立在政府组织、市场运作、整体规划、分步实施、以人为本、依法公开的基础上。并始终坚持好“追求和谐拆迁,探索市场化运作”的工作原则,这样才能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破解拆迁难这一全国性的难题。
(五)应重点解决好“仿”与“古”的关系。我县文物古迹众多,分别建于不同的历史时期,各种建筑的时代风貌及民族特色十分突出。因此,在开发建设仿古建筑时,应注重考虑新建仿古建筑与毗邻古迹建设风格的融合。目前,我县的仿古建筑多为青砖、青瓦、木重檐,只能称之为“现代的古建筑”,从建筑学的角度衡量是不合适宜的。既然是仿古建筑就要仿的像、仿的古,这一点应县为我们提供了可供参考的模式。应县围绕应县木塔开发改造的几条街区都是仿辽清宁二年(公元1056年)的建筑风格而建,“古”与“新”融合的十分协调、自然,恰似同一时代的产物。当然,这样可能要考虑增加成本的问题,应县在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是除必用的木质材料外,一律都是钢筋水泥做成构件后加以特殊的工艺处理,成本上并无大的改变,只是要考虑专业的设计队伍和专业的施工队伍。所以实施改造和建设过程中,在搞好总体规划设计的前提下,要成熟一片搞一片,并要严格规划设计要求,严防在建设过程中走样。
(六)在旧城整体规划设计中要考虑将山西会馆、佛爷殿、娘娘庙、清真中寺、西寺、北寺、商业街、中心市场等开发建设成一批仿原古建筑风格的商住小区,要以旧城改造为契机,有计划、有组织地鼓励部分产业、居民进驻旧城区。同时,围绕古建筑的开发进行项目包装、整体招商的同时,由政府投资实施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拓宽改造旧城区的交通网络,规划建设一批公共绿地和休闲广场,使道路沿线及周边旧城地块升值,高起点地打造几条各具特色的商业街区。
(七)对山西会馆、佛爷殿、娘娘庙等历史文化街区,以修旧如旧为原则,由政府、开发商投资的方式进行维修和保护性改造。由政府出资相关部门牵头对片区的基础设施配套进行改造。政府对业主进行引导,促进业主对自身房屋在原有格局上进行改造。对无能力按上述方案实施的业主,以市场运作的形式引入投资者对其房屋进行收购后按整体方案实施改造。实行有情操作,要出台一系列鼓励进行旧城改造的优惠政策和规范的拆迁奖罚办法。要统一政策,公平、公正、公开。对拆迁户采取一系列人性化的安置。要实行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对拆迁的房屋进行合理评估,选出参与监督拆迁的义务监督员,参与拆迁监督,以减少拆迁纠纷。适当考虑拆迁面积较小、经济困难、低保户及残疾人的利益,在安置补偿面积和楼层方面给予适当优惠。对经济困难及低保户,则宜采取较为灵活的二手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安置办法。对一些违章搭建则应根据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予以妥善解决。
(八)抓住历史上晋商对多伦的贡献和情结,利用山西会馆的修复,开通和山西的商贸往来,招商引进一些山西的大商家、大企业家来此投资兴业,重现“旅蒙晋商云集”的历史辉煌,促进多伦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