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举 行 第 六 次 会 议
多伦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08年10月17日在多伦淖尔镇举行。
多伦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利华主持会议。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青山、高玉萍、马秀廷、史晓红及常委会委员共18人出席会议;政协主席王崇生、县委副书记席治江、全国人大代表丁瑞莲应邀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周峰、高振岗、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改局、经济局、民政局、农牧局、国土资源等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组“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的报告;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工作组“关于提高贫困人群收入、改善贫困人群生活等问题的调研报告”;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视察工作组“关于多伦县人大常委会2008人大代表视察的报告”。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
执法检查报告的决定
(2008年10月17日多伦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2008年10月17日县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组提交会议审议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执法检查的报告”。现予以印发,请县人民政府针对执法检查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和相关建议进行研究,并于2009年6月底前,就落实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
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开展
执法检查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人大常委会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的安排要求,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玉萍带队,部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执法部门负责人参加的 执法检查组,于6月10日至8月31日对全县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现将检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全县矿产资源的基本情况
(一)开采企业。全县现有矿山开采企业(持有采矿许可证)79家;其中煤矿企业2家;金属企业3家,非金属甲类企业37家(包括珍珠岩企业7家、火山岩企业2家、石灰岩企业2家,沸石企业1家,萤石矿企业25家),非金属乙类企业37家(包括粘土矿企业15家,石料厂企业20家、砂厂企业2家)。
(二)加工矿产品企业。全县共有加工企业12家,其中铁精粉选厂3家,珍珠岩粉碎矿砂7家(正在筹建2家),萤石精粉选厂2家。
(三)勘查企业。全县共有勘查企业12家,其中勘查铁、铅、锌的9家,多金属矿2家,多金属矿产综合调查1家(政府委托)。
(四)矿山企业复工情况。截止2008年8月底全县复工生产的矿山企业共26家,其中石料厂7家、萤石矿3家、珍珠岩2家、煤矿2家、铁矿2家、粘土矿10家。其它企业正在积极准备并完善开复工所需的各种手续。
(五)规模以上企业情况,我县规模以上矿山企业6户,其中:铁矿企业3户(2户开工生产1户探矿)煤矿1户、萤石企业2户。1-8月份生产铁精粉25.9万吨,褐煤9万吨,萤石粉25万吨,共计实现工业产值7.65亿元、工业增加值3.29亿元、税金0.77亿元、利润0.15亿元。2008年拟提限项目协鑫煤矿120万吨技改项目未能如期完工,目前正处在矿建和设备安装阶段,预计2009年5月份建设完工。
二、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的做法和成效
(一)学习宣传“一法一条例”和配套法律法规的力度不断加大
县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通过利用每年举行的“4.22”世界地球日,“6.25”土地日,“12.4”法制宣传日和“3.19”矿法宣传日等纪念日活动,印发资料、制作展板、悬挂标语、挂图、法律咨询、图片展示,对违法案件进行曝光,深入矿山企业实地制作《法治之窗》专题片,实地讲解矿产资源管理知识等多种方式的广泛宣传,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意识、增强了矿产资源保护和管理的力度。同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每年对国土资源干部进行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二)完善制度,不断规范矿政管理行为
政府高度重视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成立了矿产资源管理委员会,在国土资源局设立了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为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依据“一法一条例”的有关规定,严格规范了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批程序。按照统筹规划、规模开发、集约利用的原则,逐步解决了矿山资源开发利用布局不合理问题。建立和完善了政府领导下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建立和完善了重点矿区动态巡查制度、采矿权有偿出让转让制度,探矿权、采矿权审批会审制度、采矿权年检制度、矿产品促销管理等制度。对探矿权人、采矿权人勘查、开发、利用、治理生态环境等各环节实行了一整套的有效监管。根据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地质灾害防灾预案,成立了地质灾害领导小组,确保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取得新进展
几年来,县人民政府及职能部门始终把治理整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作为矿产资源管理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国土资源、监察、安全生产、公安、工商、环保、水保、税务等部门各负其责,联合执法,对不符合办矿条件,存在安全隐患、污染环境且整改不力的,国土资源部门坚决取缔采矿资格,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公安部门停批炸药、供电部门停止供电,形成了治理整顿的强大合力。对越界勘查、越界开采的企业实行现场监督并限期整改。今年县人民政府又开展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对全县矿山企业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建立“一矿一表”的检查制度,着重检查矿山企业各种证照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超层越界开采行为;是否符合开发利用方案的开采要求;是否存在非法转让等违法行为。同时为证照不全的企业办理了相关证照,提升了职能部门对企业监督管理与服务功能并重的意识。通过治理整顿,使无证勘查等违法行为得到全面遏制,矿山勘查,开发秩序明显好转,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模化,集约化程度明显提高。
(四)建立了矿业权有偿出让机制
按照“一法一条例”的规定,县人民政府和职能部门在积极培育和发展公开、公平、公正矿业权市场,健全矿业权交易规则和监督制度、加强矿产资源储量监控,维护国家矿产资源的资产收益,推动矿业权有序流转,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调节作用,实现矿业权收益最大化等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对新设置的采矿权和探矿权提高了准入门槛,严格实行矿业权的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程序,全面推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2008年上半年挂牌出让采矿权4宗收取价款44.1万元。
(五)突出重点,严肃查处各类矿产资源违法案件
1、严厉查处和打击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违法行为。
依据《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规定,对不办理探矿权、采矿权手续,不进行转让登记,公开倒卖和非法转让矿山和矿权、干扰矿山开发秩序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严厉的查处和整治,并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2、纠正矿山用地“以租代征”的违法现象。
县人民政府及职能部门采取执法检查等方式,查处14家矿山企业用地是“以租代征”行为,这种用地方式既规避了农用地转用审批也逃避了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缴纳。对此职能部门分别依据“一法一条例”第七十六和第四十二条对违规企业处以罚款435666元,并对进入我县开发矿产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一律按照土地管理的要求实行了征地审批取得使用权制度。
3、严格执法,依法保障和规范勘查,开发矿产资源工作的有序开展。国土资源部门作为“一法一条例”的执法主体和监督管理部门,几年来对不按勘查设计施工,不按规定备案报告情况,领取勘查证满6个月未施工,未依法完成最低投入等勘查中的违法行为,依照《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对违法单位个人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建议原发证机关吊销勘查许可证,对无证进行采矿、越界采矿、破坏性采矿等采矿中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罚和规范。同时根据《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认真开展了矿山企业纳费核实工作和经常性的稽查活动,实现了资源补偿费的足额征收。
(六)加强税收管理,强化税收征管力度
县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在严格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加强矿山企业管理的同时,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对矿山限上企业和限下企业加强税收征管稽查,做到应收尽收,取得了很大成效。今年以来,国家由于执行新的所得税法对矿山企业解除减免税优惠政策,加上铁精粉价格上调以及强化税收征管力度,1-8月份矿山企业实现税收7716万元,较去年同期1404万元增长了6312万元,增幅为449.5%。使我县在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同时也实现了最大的经济效益。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用于地勘方面的资金投入不足,资源家底不清。虽然国家自治区和社会投入了一定的资金用于地质勘查工作,但由于我县1:5万地调图一直没有搞过,既满足不了社会的需求,也影响了矿产资源合理开发有序利用的秩序和效果,同时也制约了我县目前的经济发展速度。
(二)矿业秩序混乱现象在某些方面仍然存在。比如在矿业开发中完不成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就将探矿权非法转让,以采代探、圈而不探、不按规定年报的情况时有发生。
(三)矿产开发规模小、分布散、利用率低的问题仍然比较普遍,而且许多矿产品仍是粗加工,科技含量低、附加值不高、经济效益低下,集约利用矿产资源的格局尚未形成,资源浪费较为严重。
(四)矿业权市场还不够完善,有些矿产资源市场配置机制仍未完全建立,市场竞争格局还未普遍形成。
(五)矿山环境保护工作任务重,压力大,因采矿诱发的地质灾害隐患不容忽视。
(六)部分群众法制观念淡薄,错误地把矿产资源理解为本乡本土的,认为自己家承包地里的矿产自己开发或买卖理所应当,从而导致无证开采,乱采滥挖的现象时有发生,扰乱了矿产资源的开发秩序。
四、几点建议
(一)一是继续加大“一法一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以及自治区盟县出台的一系列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和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二是把国土资源监督职责关口前移,积极配合安监、环保、水保、工商、税务等部门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监督、管理服务职能的及时到位。
(二)县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继续加大向上“跑”的力度,积极协调和争取资金、尽快实施1:5万地调图地质勘查和测绘工作,全面掌握我县矿产资源的总体情况,在此基础上进行科学规划,使矿产资源开采做到布局合理,开发有序,推动全县规模开发集约利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矿业权市场,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健康发展。
(三)继续加大治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秩序的工作力度,完善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建立政府牵头,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全社会积极参与的监管机制,加大综合执法力度,打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整体战和持久战,实现我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和全面好转。
(四)本着提升矿产品质量、节约能源、集约开发、合理利用能源的原则,依法研究和探讨对开采、加工环节粗糟、科技含量低、附加值不高,规模小,分布散浪费资源严重的掠夺式矿山企业的治理整顿整合措施,真正做到在开发中珍惜和保护能源,在保护中合理开发利用能源,实现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双羸的矿政管理目标。要认真解决好矿山企业整合过程中存在的虚而不实、减证不减矿的实际问题,消除隐患和工作“后遗症”。
(五)进一步加大采矿区及周边生态环境的治理,把县人民政府2008年第一次矿委会“关于矿区周边生态环境复垦的决定”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六)以贯彻实施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为契机,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矿山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切实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七)要加大对矿山企业的社会治安和综合治理的工作力度,解决和处理好企业与周边乡镇、村组的关系,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周边农民的利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多伦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组
2008年10月17日
关于印发《关于提高贫困人群收入、改善贫困
人群生活等问题调研报告》的决定
(2008年10月17日多伦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2008年10月17日县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人大常委会专项调研工作组提交会议审议的《关于提高贫困人群收入、改善贫困人群生活等问题的调研报告》。现予以印发,请县人民政府针对调研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和相关建议进行研究,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关于提高贫困人群收入、改善贫困人群
生活等问题的调研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近几年,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县经济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有效地促进了城乡居民家庭收入的快速增长,但是,由于受自然条件的制约及行业发展的不平衡和劳动者素质的差异,造成收入差距拉大,贫富不均,相对贫困问题尤为突出,成为困扰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大现实问题。了解和掌握贫困人群的贫困状况,努力提高贫困人群收入,改善贫困人群生活,对维护社会稳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为此,按照县人大常委会2008年工作安排,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部分委员、人大代表、县民政、扶贫、社保、就业、残联、统计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调研组,在一名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带领下,于7月下旬深入到多伦淖尔镇、大北沟镇对我县贫困人群生产生活现状及如何提高收入,改善生活等问题进行了调研,调研主要采取了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入户走访等形式进行,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多年来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全县的扶贫济困工作,经过全县上下坚持不懈的努力,我县的扶贫济困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城乡社会保障体制基本建立。城乡低保救助制度、医疗救助制度、自然灾害救助制度、农村五保户供养制度得到了完善,初步形成了“老有所养、困有所帮、病有所医、学有所教”的城乡社会保障体制格局;城乡贫困群体衣、食、住、医、教等基本生活困难得到有效解决;全县的扶贫开发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农民生存环境得到改善,部分村组实现了整体脱贫。但是,仍有部分人口没有脱贫,脱贫后又返贫现象客观存在,并有增长的趋势,贫困仍是当前的一个现实问题,必须给予高度关注。
一、贫困人口基本情况
截至2007年底,我县总人口数为102,233人,其中城镇人口32,925人,占总人口数的32.2%;农村人口69,298人,占总人口数的67.8%。根据县统计局2007年全县城乡居民住户抽样调查资料显示,我县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9,012元,农民人均年纯收入3,385元,城镇低于平均收入水平人口为18,208人,农村为30,838人,共计49,046人,占全县总人口的48%。
国家确定的贫困线标准为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3,900元/年,农民人均纯收入1,300元/年,按照统计部门的测算,我县城镇人口中低于贫困线水平的为2,166人,农村为16,632人,共计18,798人,占全 县总人口数的18.4%。据民政部门调查掌握的数字看,全县城镇贫困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90元(全年2,090元)的特困家庭共2,400户、4,560人;农村人均年收入低于924元的特困家庭共3,800户、8,600人。
我县五保对象为315人,两处农村敬老院集中供养104人,分散供养211人;全县共有残疾人6,155人,占全县总人口的6.02%,其中贫困线以上1,963人,贫困线以下4,192人;下岗失业人员3,092人,其中“40•50”人员是444人,夫妻双下岗的是41户,82人,零就业家庭为75户。
通过调查分析,我们认为,我县贫困人群呈现规模较大、结构复杂、分布广泛的特征,贫困程度及产生贫困的原因各不相同。这部分人的构成主要是下岗失业人员、收入较低的贫困农民、目前享受救济的残疾人、享受城乡低保人员、享受城乡医疗救助人员及其他临时救助人员。根据县统计局调查显示,我县贫困人口的恩格尔系数(食品支出占消费支出的比重)大多集中于50%—59%之间,按照世界标准,我县的贫困人口基本上可以达到温饱,但生活质量较低,且居住条件普遍较差,精神生活处在较低水平上。
二、产生贫困的主要原因
(一)城镇居民的贫困人口。一是部分国有企业改革和调整形成的企业下岗职工。因这部分人尚未达到退休年龄,且自身文化素质低、劳动技能差,在城镇就业又面临着双向选择(即用人单位与自身的选择)。对于他们来说,只要有人用,还是可以凭力气拿到一定的收入,但是因受自身条件的限制,很难找到稳定的工作实现再就业,享受的低保费及生活补助仅能维持生活,无力交纳养老保险;二是部分退休较早的依赖退休金生活的老年人陷入了贫困。这部分人因退休早,特别是企业退休的人员,退休金低,且体弱多病;三是企业转制以后,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即使是缴纳了养老保险的一些下岗失业职工由于不到领取养老保险规定的年限,目前收入偏低或收入无法得到保障,造成生活困难;四是由于市场竞争激烈,我县企业数量少,就业岗位不多,不能容纳更多的劳动力就业。企业在技术上、产品的品种花样、更新换代上难以和发达地区竞争,加之企业产品销售不畅,造成产品积压,工薪很低或无法按时发放,而企业职工又无其它收入来源造成职工生活困难;五是职工思想和自身素质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和形势的发展要求,是失业和富余职工增多的原因,职工在思想上,有些职工单纯靠政府统一分配就业、不敢去迎接市场经济的挑战,有些职工 不切实际,希望找到工作清闲,收入有保障、福利待遇好的岗位,不愿吃苦,不愿自谋职业,有些职工文化程度低,技能素质差,体弱多病,难以适应企业 的发展和岗位竞争的需要,长时间找不到工作,生活无法保障,造成生活困难;六是长期有病或患有疑难病症和绝症,以及意外事故,造成负债而使生活贫困;七是零就业家庭;八是转移进城镇的部分农村人口成为城镇里新的贫困阶层。这部分人由于转为城镇户口,农村的各项惠农政策享受不到,在城镇也同下岗职工一样很难就业。
(二)农村贫困家庭。经济基础薄弱,经济来源单一,主要经济来源是以农业为主,靠天吃饭,由于自然条件和农业基础设施的制约,家庭经营收入偏低;有些家庭由于老弱病残等原因致使家庭无劳动力或劳动力转移困难,增收较为困难,特别是遇到灾年或者是家庭成员患大病,使得这些家庭贫上加贫,种种原因导致农村贫困家庭多年无法摆脱贫困。
(三)因病、因残致贫返贫是导致部分城乡居民贫困的主要原因,一部分贫困家庭由于就业者或其直系亲属患病,医疗费用较高,导致基本生活难以维持。虽然新型的农村医疗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看病难的问题,但是按规定比例不能报销的部分及看病的其它费用支出仍使贫困家庭捉襟见肘。
(四)物价持续上涨是困难家庭更加贫困的主要因素之一。2007年我县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105.9,其中:食品价格指数为115.6,肉禽蛋类的价格指数更是高达137.1。今年上半年,我县消费价格指数达到108.4,其中:食品价格上涨25.8%,肉禽蛋类上涨幅度高达44.1%。这些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粮油肉禽菜的价格居高不下,进一步地增加了贫困家庭的食品支出费用。
(五)传统婚嫁习俗与子女上大学也是导致贫困的诱因之一。受传统的婚嫁习俗影响,部分家庭为子女婚嫁的支出费用有时会高达十几万元甚至二十几万元不等,往往造成父母在子女婚嫁后负债累累。同时由于近几年大学学费的上涨,以及其它费用的不断提高,也给供子女上大学的家庭带来很大沉重的负担。
三、存在困难及今后工作的建议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看到我县扶贫济困工作仍存在着很大的困难:一是我县城乡贫困群体人口基数大,纳入城乡低保范围的分别占到非农业人口和农业人口的13%和9%,但是仍不能实现应保尽保;二是我县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薄弱,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差,丰年脱贫,灾年返贫的现象十分普遍;三是随着人口老龄化社会的到来,我县老龄事业缺乏必要的老年人综合服务市场,与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的问题日渐突出;四是老弱病残及无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和部分重度残疾、老年残疾或一户多残的家庭生活非常艰难,更多的要依赖社会保障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才能保证最低生活需要,但当前的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够完善,特别是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基本定位还是以“大病为主”,合作医疗的受益面小,补助比例不高等,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相差甚远。
提高我县贫困人口收入,改善贫困人口生活状况,维护“弱势群众”的基本权益是社会发展所必须、社会安定所必要,是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努力解决好的问题。对此,调研组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政府应建立专项扶困基金,对特困职工、下岗失业职工实施生产自救,对自谋职业、自主经营者,提供优惠政策或给予经济上的扶持。
(二)完善医疗机制,使特困职工和下岗失业职工大病能医,小病能治,对有残疾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特困职工家庭,实行社会救济。
(三)政府应鼓励新建、扩建企业在招工时优先录用下岗失业职工,特别是要优先录用那些有经验、有技术的下岗失业职工。鼓励和组织企业富余人员和下岗失业职工到农村、牧区从事农、牧、林业开发,兴办种养业,扩大城镇劳动力更多的就业。
(四) 发展经济,扩大就业。一是政府应积极创造灵活多样的就业模式,努力增加就业岗位,缓解就业压力,如小规模企业、个体经济、社区服务等,让下岗和失业人员通过各种类型的劳动就业渠道实现就业。二是通过落实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扩大就业容量。实施贫困群体再就业优先政策,加大对贫困群体的扶持力度,提高就业率,增加贫困群体收入。特别是开发公益性岗位,对年龄偏大无技术特长、家庭压力较大的大龄失业人员,有组织地解决他们的再就业问题。三是实施岗位性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等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吸纳困难群体,实现再就业。
(五)深化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从我县低收入群体现状看,就业应该集中在第三产业,主要是服务业上。在具体就业领域上,社区服务的潜力很大。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各种生活服务需求将会日益增加,应将这些潜在的需求变为失业人员再就业的途径,并逐步建立一个规范有序的服务市场。建立社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整合人力资源,为失业人员提供信息服务平台,并加强与县内外企业的联系,及时联系就业岗位和组织失业人员就业。
(六)着力提高贫困人口的整体素质。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劳动者,在提高劳动者就业竞争能力的同时,加大财政投入,整合资源,坚持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劳动力就业培训工作。突出农民转移技能培训重点,全面提高我县劳动力的素质和转移技能,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从农业生产向工业和服务业转移。减少农民总量,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确保农民稳定增收。
(七)借鉴各地解决贫困的有效经验,以“小额贷款”的形式扶持有能力的贫困人口自主经营,发展生产并对其进行必要的指导,使其健康的发展,逐步增加收入。
(八)积极争取产业化扶贫项目。产业化扶贫项目是推动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要继续扩大对农村产业化建设的投资力度,稳步推进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产业化发展模式。要发展农业协会等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经济人,并发挥他们的作用,把农户与市场连接起来,真正实现产的出卖的出,实现增产增收。要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模范作用,带动和帮扶贫困群体。
(九)促进残疾人就业,对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提高社会地位,实现其人生价值具有重要作用。全面推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社会义务。加大对有经营能力残疾人就业的扶持力度,在资金、工商管理、税收等方面按照相关法律给予优惠和照顾,不断提高残疾人就业率。
(十)逐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让更多的困难家庭享受到党的惠民政策。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特别是加大对无劳动能力贫困家庭的保障力度,切实保障他们的必要的生存条件。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镇低保要在巩固“应保尽保”的基础上全面实施分类施保,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的增长以及物价上涨等因素,科学调整低保标准,加强动态管理,低保对象要有进有出,补助水平要有升有降;加强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和扶贫动态监测工作,全面开展低保核查工作,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农村低保工作要根据经济发展和财力增长情况,逐步扩大低保范围,把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范围;要完善农村居民家庭收入的核算办法,使之更加科学和准确反映农村贫困群众的收入情况;享受低保政策后仍有困难的家庭,要通过临时救济解决特殊困难问题。
(十一)规范分配方式,缩小居民间收入差距。要研究探讨如何建立宏观调控下的市场型工资体制,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要完善对经营者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维护社会公平分配秩序,抑制和缩小行业间、职工间、城乡间收入过度悬殊的差异,使我县城乡居民都能在改革和发展中得到实惠。还应加强对企业经营者的监管力度,谨防“富了方丈、穷了和尚”的不良现象发生。全面提升我县总体经济实力,促进城乡居民收入的稳定提高。
(十二)建立灾害应急救助机制。在自然灾害面前,任何人都可能沦为弱势群体,建立健全灾害应急救助机制,确保在灾害发生后能够妥善安排灾民的吃、穿、住及医疗救助,做到未雨绸缪,有备无患。建立城市贫困居民可以享受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设置济困病房和门诊,让患病的困难群众充分享受党和政府的关怀。
(十三)认真落实好农村“五保”政策。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加大“五保”对象的危房改造力度,要将敬老院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高“五保”集中供养率。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农村“五保”供养事业,逐步建立起多元化投入、形式多样的保障机制。
(十四)加快建立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制度和教育救助制度。必须高度重视低保户的住房问题,要根据国家《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制定出台我县具体的实施办法,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城镇最低收入家庭无住房和危房改造问题。要建立健全教育救助制度,为贫困家庭子女免除高中段教育学费。继续做好贫困大学生就学资助工作。同时,积极开展社会捐助、结对帮扶助学等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帮助贫困家庭子女完成学业。
(十五)营造全社会关爱弱势群体的氛围。解决弱势群体问题,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方方面面的关心和支持。在不断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要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弱势群体的救助活动,要积极倡导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从事社会救助和社会服务,广泛发动和组织群众性、社会性捐助活动。新闻、宣传、文化等部门要把弘扬中华民族扶贫帮困、团结友爱的传统美德、移风易俗教育纳入宣传工作计划,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要按照“政府推动、民间运作、社会参与”的工作原则,积极培育发展慈善和社会公益组织,鼓励和支持其依法开展募捐活动。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采取积极措施,为公益慈善事业创造有利环境,推动慈善事业面向公众、面向社会、面向困难群众,成为政府救助的重要补充。继续倡导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开展领导干部联系困难户、“一帮一”等形式的帮扶贫困户活动。工会、妇联、残联、共青团等组织应当结合各自职能,开展社会救助活动,帮助贫困群众解决生活困难。通过各方努力,逐步使社会救助活动制度化和经常化。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多伦县人大常委会专项调研工作组
2008年10月17日
关于印发《多伦县人大常委会2008年
人大代表视察报告》的决定
(2008年10月17日多伦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2008年10月17日县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人大常委会代表视察组提交会议审议的《多伦县人大常委会2008年人大代表视察报告》。现予以印发,请县人民政府针对视察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和相关建议进行研究,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多伦县人大常委会2008年人大代表视察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联系代表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和人大常委会2008年工作安排,经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人大常委会于2008年9月18日至19日组织县级人大代表,并邀请全国人大代表丁瑞莲、自治区人大代表李耀斌组成视察组进行了集中视察。视察组先后深入到大北沟镇、火车站、风电厂、旧城区改造项目、淖尔镇化工园区建设工地等地对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和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情况进行了集中视察,并分别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对重点项目、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工作情况的专题汇报。听取汇报后,视察组成员针对实地察看情况并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进行了深入的讨论、总结。座谈会上,气氛热烈,发言踊跃,代表们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高度的历史使命感,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一、全县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和重点项目的基本情况和成效
(一)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工作
2008年,我县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主线,狠抓农牧业结构调整,以奶牛、肉牛养殖和蔬菜、马铃薯种植四大主导产业为重点,大力优化种植结构和畜种结构,提高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农业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民增收进程明显加快。
1、调整优化种植结构,为养而种、少种精种。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积极开展水浇地建设,农业抗旱增收能力显著增强,种植结构进一步优化。2008年全县播种面积76万亩,其中:饲草料种植44万亩(青贮玉米23万亩,结实玉米18万亩,其它牧草3万亩);粮油作物种植24.5万亩(马铃薯18万亩、小麦、油料及其它杂粮6.5万亩);蔬菜7.5万亩。与2005年相比,农作物播种面积减少4.8万亩,减少6%,其中:饲草料增加12万亩,增加37.5%;马铃薯增加3.5万亩,增加24%;蔬菜增加1.9万亩,增加34%;小麦、莜麦及其它作物减少了18.7万亩,减少了43.1%。种植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以往“两麦”占主导地位的传统农业种植结构彻底改变,转向以种植高产饲草料、蔬菜、马铃薯为主的“为养而种、少种精种”的良性发展轨道。
2、减羊增牛,调整农区畜牧业结构。以发展奶牛、肉牛等高产高效畜牧业为重点,通过实施舍饲禁牧、冷配改良等措施,畜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2008年全县牧业年度大小畜存栏16.5万头只,其中:肉牛11.5万头,奶牛2.5万头,羊1.96万只。与2005年相比,羊单位几乎不变,均为72万左右,但大小畜存栏减少了19.6万头只,减少54%,其中:羊减少25.6万只,减少90%;肉牛增加3.4万头,增加42%;奶牛增加1.68万头,增加2.1倍。畜种结构由以羊为主调整到以奶牛、优质肉牛为主,生产经营方式发生根本性转变,由靠天养畜、自然放牧转变为舍饲、科学养畜。
3、积极推进农牧业产业化,以产业化促结构调整。目前我县有农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12家,其中:马铃薯产业5家,肉产业4家,乳产业2家,中草药种植加工企业1家,被锡盟认定的龙头企业4家。建设肉牛养殖村23个,奶牛养殖村16个,蔬菜种植村11个。共有农村经济合作组织28个,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经纪人队伍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把农户与市场紧密联接在一起。
(二)重点项目工作
今年纳入项目库项目78项,投资规模275亿元,涉及农牧业产业化、工业、城镇建设、交通、水利、社会事业等领域。续建和新建项目43项(续建14项,新建29项),争取开工项目和开展前期项目35项,其中:30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20项,亿元以上项目12项,纳入盟级以上重点项目13项。
截止9月初,43个在建重点项目中已开复工35项(续建复工13项,新建开工22项),开复工率达到81.4%。另外争取开工项目中又新开工了5项。11个在建盟级重点项目已全部开复工,完成投资49.2亿元,占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的91.6%。
今年重点项目的实施和工业项目的发展,进一步提高了我县经济运行的质量,为经济的良性循环提供了重要的前提条件。同时,2008年重点项目建设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投资主体进一步多元化、招商引资项目比重加大;二是交通能源项目投资大,工程进度较快,为改善我县薄弱的基础设施,提高城市品位和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吸引外部投资创造了新的环境。三是农牧业产业化项目建设有新的进展,为调整全县农牧业产业结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视察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通过视察代表们一致肯定了我县农牧业产业调整、重点项目建设等项工作取得的优异成绩。 一致认为, 县政府对农业和重点项目工作非常重视,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分析我县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和重点项目推进的形势,代表们认为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工作
1、金融对农业产业化扶持力度不大,银行信贷规模小,不能满足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需要。部分惠农项目配套资金不能保证,国家和自治区实施的部分惠农项目都要求地方财政予以配套资金,但由于我县财政紧张,不能足额落实配套资金,对项目正常实施有一定影响。
2、优良品种、优质高效的种植技术,加工保鲜技术,生物工程和信息技术引进推广手段滞后,农作物种籽工程亟待加强,尤其是马铃薯种籽,由于我县马铃薯退化混杂严重,影响了马铃薯的产量和质量。
3、奶源市场价格不稳定,存在季节性过剩问题,存在企业压等、压价甚至拒收现象,加之饲料价格上涨过快,奶牛养殖效益有所下降,对发展奶牛养殖的积极性产生了影响。特别是“三鹿”奶粉事件,给我县奶牛养殖业造成了冲击,暴露了我县奶牛养殖产业链条的缺失和薄弱,也给我县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带来了一定影响。
4、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作用发挥不够。已建立的经济合作组织没有按照组织《章程》运作,存在着“政企不分”、“责任不明”等体制问题。有的经济合作组织虽然成立,但名存实亡,在带领农民致富,推进农村农牧业产业化等项工作中没有发挥真正的作用。
5、支农资金管理使用分散。受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制约,我县大部分支农资金依靠上级拨付,在具体工作中沿用传统的管理模式,存在着部门条块分割、项目确立和资金管理权责不对等、资金投入分散、重复等问题,支农资金没有形成强大合力,未能发挥最大效益。
6、设施农业建设滞后,有待加强。
(二)重点项目工作
1、目前大唐煤化工正在建设中,没有形成产品,围绕煤化工下游产品开发企业,存在观望态度,有些签约项目开工率不高,建设进度不快。
2、受国家宏观产业政策调整和项目立项审批门槛提高影响,加之一些企业不重视项目前期审批程序,部分项目前期手续未能办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的核准与开工,另外部分项目开工建设后未办理核准需要的相关手续,导致手续不完善。
3、上半年全县柴油供应紧张,给重点项目建设带来一定影响,同时工程建设用钢筋、水泥等部分原材料价格涨幅较大,工程投资费用加大,给项目业主造成一定的资金压力。
4、少数政府职能部门还存在办事效率低,推诿扯皮现象。企业周边环境有待加强整治,企业与农民纠纷时有发生等。
三、有关建议、意见
(一)农牧业产业化结构调整工作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对农业产业化重要意义的认识。建设、实现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的支撑点在农业、农村、农民,而农业产业化又是农业发展的必由之路。要进一步完善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加大农业产业化工作力度,争取有新的突破。
二是要立足于延伸产业链。要用工业化思维谋划农业发展,在大力发展粮食生产和“一乡一品”、“一村一品”的基础上,扎实推进农产品深度加工,延伸产业链,提升农产品加工增值能力,将资源优势转变为产业优势。
三是要在农产品的无公害化上下功夫,加强农产品生产销售等环节的监管力度,拓展销售市场,打造我县的农产品品牌。
四是要集中力量,加快龙头企业和基地建设发展步伐。目前,农村一家一户分散经营土地的模式,已不适应规模农业和工业理念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要整合现有土地资源,逐步引导集中,连片发展,形成专业化、规模化、区域化的农业经济格局,既保护了农民利益,又规范了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探索和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对能体现我县产业优势、加工优势、品牌优势、市场优势、规模优势的农副产品加工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引进,加大特色农业生产基地的建设规模,培育本地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
五是要进一步加大财政、金融扶持力度。要围绕新农村建设以及全县农业和农村发展规划,实行涉农资金整合,集中有限财力发展农村事业。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农业产业化重点项目建设,协调金融机构通过拨款补助、信用担保、项目配套等方式,增加对产业化的信贷规模。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逐步形成多渠道的资金投入体系。探索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积极引导和吸引民间资本和社会资金向农业产业化领域流动,解决农牧户融资、发展难题。
六是要继续强化经纪人队伍和农林经济合作组织建设,积极探讨发展集体经济的新路子,通过“公司+协会+农牧户”、“公司+基地+农牧户”等产业化生产模式,有效解决个体农户分散经营与现代大市场难以对接的问题。逐步完善农业标准化建设,建立较完善的农业保险机制,增强农户抗风险能力,降低农业风险,增加农民收入。
七是要紧扣国家牧业发展政策,逐步加大畜牧业投入力度,狠抓畜产品安全和服务体系建设,调整结构,提高效益,推进畜牧业向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转变,实现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要高度重视“三鹿”奶粉事件对我县奶牛产业造成的影响,认真研究我县养牛业的发展方向,采取有力措施全力维护奶农利益,确保全县奶牛养殖业又好又快发展。
八是要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加大土地整理等涉农项目的争取力度,要重点解决蔬菜保鲜库建设,要通过保鲜库的建设,把我县蔬菜产业逐步壮大,并培育成产地型蔬菜集散地,实现蔬菜转化增值,以促进蔬菜产业的长足发展。加强对农民的引导、帮助,带动农民进行土地改造,确保土地质量。
九是要继续加大小流域治理工作力度。近年来,全县雨水频繁且不均衡,个别地区出水灾,造成耕地、道路水毁严重。因此,要针对不同地域重点规划、因地制宜开展好小流域治理工作,切实发挥好小流域治理控制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确保农民增收的作用。
十是要把退耕还林后期效应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我县退耕还林纯生态林比重过大,经济林过小且质量不高,加之林业生产的周期长、见效慢,短期内很难发挥经济效益。为解决农民的长久生计问题,必须提前考虑对现有没收益前景的树种进行植换,并逐步走林业综合开发,培育后续产业的路子,使退耕还林工程尽早发挥经济效益。政府应对树种植换、品种改良给予政策和资金扶持,引导农民有步骤进行。同时,要加大向上的争取力度,建立专项保障资金,支持农民加强退耕还林后期管理,以确保退耕还林发挥应有的生态和经济效益,保障国家退耕还林补贴停止发放后全县农民的生活不受影响并逐年提高。
(二)重点项目工作
代表们认为,全县的重点工业项目建设,关系到“工业兴县”战略的实施,关系到全县经济发展的后劲。多伦的发展关键靠工业,希望在项目。因此,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项目带动战略,把项目建设放在特别重要的位置,认真加以研究,切实抓紧抓好。
一是要坚持用科学发展观对重点工业项目精心筛选、科学论证。政府要重视项目库建设,从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培育高起点产业的观念出发,坚持在每年的重点工业项目选项时,结合我县工业发展规划和结构调整的需要,精心筛选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前景广阔,科技含量较高,经济社会效益好,有较大投资规模的项目。要严格控制高投入、高耗能、高排放,污染环境和重复建设项目的上马。
二是要把落实国家土地政策和科学利用土地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国家出台的土地政策,提高土地使用效益。要进一步抓好工业园区建设,统筹项目摆布,重点考虑好环保等因素。要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导银行加大项目投资,积极争取国债资金,注重启动民间资金,千方百计筹措建设资金,努力缓解重点项目融资难问题。
三是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凡重点项目涉及到行政职能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时,要特事特办,杜绝久拖不办,吃、拿、卡、要。要严肃查处阻挠重点项目建设的不法行为和行政执法中的“三乱”现象,为项目建设提供一个宽松的环境和条件。
四是要尽快统筹考虑工业重点项目建设和开工后需要的人才,编制人才规划。积极加强与大专院校和知名企业的联系,注重引进和培养人才。重点突出对我县高等院校毕业生的吸纳、安置、转移工作。
五是要进一步加强重点工业项目建设的督促和指导,完善重点项目监督和跟踪制度。对项目建设进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协调督促有关部门限期解决。严格实施项目动态管理,及时通报项目进度,积极主动为重点项目提供优质服务。
六是要多管齐下,同心合力,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职能部门协调配合、重点突破。要依法办事,保障施工企业的正当权益,维护正常的施工秩序。要加强舆论宣传,提高公众参与意识,引导人民群众关注、支持重点项目的实施,使公众进一步了解项目建设情况。
四、视察活动的收获及特点
此次视察活动是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期内第一次代表视察活动。县人大常委会给予了高度重视,进行了精心准备和周密安排,选题准确、重点突出,突出了如下特点:
一是视察工作紧密联系了当前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和当前人民群众最为关注及迫切想了解的工作,突出了视察工作时效性,通过视察为人大代表创造了了解全县重点工作的机会,为代表履行工作职能创造了条件。
二是坚持深入实地切实转变作风,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此次视察采用深入实地,查、看、问相结合,为人大代表合理化建议、意见的提出奠定了基础,提高了视察工作的针对性。
三是实现了履行代表职责同监督、支持政府工作的有机结合。视察形成的有关建议意见,必将为促进政府工作发挥积极的作用。
四是视察组由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县三级人大代表组成,强化了视察力度,密切了各级人大代表的联系。同时,注重了代表的广泛性,参与视察的人大代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共30余人,基本覆盖了全县各个重点行业、部门。
通过视察代表们还认为,此次视察活动内容丰富,安排精心,让大家能够更加深入地了解全县人民所关注的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和部分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拓宽了代表的视野,为更好地履行职能创造了条件。同时,也被我县如火如荼的建设场面,强劲发展势头和良好的生态环境所吸引,激发了热爱多伦、建设家乡的激情,代表们对多伦的未来充满信心。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多伦县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视察组
2008年10月17日
多伦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六次会议议程
(2008年10月17日多伦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一、审议通过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组“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的报告”。
二、审议通过人大常委会专项调研工作组“关于提高贫困人群收入、改善贫困人群生活等问题的调研报告”。
三、审议通过人大常委会代表视察工作组“关于多伦县人大常委会2008年人大代表视察报告”。
多伦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六次会议日程
(2008年9月11日多伦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主任会议通过)
10月17日(星期五)
下 午:2:30
主持人:赵利华
内 容:一、审议通过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组“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的报告”;
二、审议通过人大常委会专项调研工作组“关于提高贫困人群收入、改善贫困人群生活等问题的调研报告”;
三、审议通过人大常委会代表视察工作组“关于多伦县人大常委会2008年人大代表视察报告”;
四、审议通过人大常委会关于上述工作报告的决定。
组成人员出席多伦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情况
出席(17人)
赵利华 李青山 高玉萍 马秀廷 郭玉柱 史晓红 韩贵全 赵和平 秦卫东 吴国军 张忠义 孙丽琴 高秀琴 徐占奎 郭立志 张书然 李继生
请假(6人)
王志勋 赵殿武 武旭光 李鸿远 刘晓敏
梁忠爱